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同意:将海原县兴仁镇、蒿川乡划归中卫市沙坡头区管辖;将固原市原州区黑城镇划归海原县管辖。2008年2月18日正式移交。
行政区划调整后,海原县辖4个镇、13个乡:海城镇、李旺镇、西安镇、黑城镇、史店乡、树台乡、关桥乡、徐套乡、兴隆乡、高崖乡、郑旗乡、贾塘乡、曹洼乡、九彩乡、李俊乡、红羊乡、关庄乡;涵养林总场。
附: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原州区黑城镇划归海原县管辖的决定》(二○○八年一月十一日)
固原市、中卫市、原州区、海原县人民政府:
为便于统一规划和管理,促进地区间协调持续发展,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决定,对原州区、海原县局部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:
一、将固原市原州区黑城镇整建制划归中卫市海原县管辖(地域面积220.6平方公里)。
二、固原市、中卫市及原州区、海原县要切实做好调整区域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,确保社会稳定。
三、调整后,两县、区要做好资源权属确认工作,明确权属范围和用途,杜绝引发资源纠纷。
四、调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,由自治区民政厅按照国家有关勘界原则和要求,会同固原市、中卫市及原州区、海原县共同勘定。